Ad-1256
歷史難題, 似易而非 (1)
李健源 Kenny Lee
上幾期報道過協助一位老華僑前往中國大陸辦理一宗歴史遺留下來的祖居遺產的感想一事, 引起了不少星島讀者的共鳴, 多個電話, 電郵都闡述了不同的事例. 雖然, 我們不一定可以幫到這些朋友的忙, 但是, 講出來讓大家知道, 也許五湖四海之中會有能賢之士, 識途老馬, 即使片言隻字, 或者也會令當事人深有啓發, 腦門頓開, 令事情得以解决也不一定.
下面列舉一個例子, 讀者看完之後, 如果有什麽好提議的, 不妨幫幫這户人家. 故事比較复雜, 我們把它簡化, 說出重點, 希望大家能看得明白:
己知的林先生在中國上海市中心有一幢舊宅, 生前是與繼母, 繼弟 (也就是同父異母兄弟)同住, 現在繼母己去世, 繼弟也移民來美和年近古稀了. 當林先生在十多年前去世之後, 現在仍健在的 八十高齡的林太太由美國返回上海去處理承接丈夫遺產的事宜. 由於林先生去世時並沒有寫下遺囑, 變成這幢今天身價不凡的舊宅, 就要按比例去分配給林先生的後人了.
林太太是他的髮妻, 自然就有大部份, 兒女們也同樣有份. 但奇怪的是: 依据中國的法例, 林先生的繼母也有一份, 現在繼母也己去世, 她的兒子, 也就是己故林先生的繼弟也自然地承接了這一小部份的產權. 問題就出現了, 當遺孀林太太去公証部門辦理時, 公証處就必需要林太太提供這位繼弟的放棄書, 才能將產權交還給林太太.
偏偏這位繼弟又麻煩, 他聲稱不會想要任何這幢屋的任何產權和利益, 以免給自己添麻煩為理由, 就是不肯簽署這份放棄聲明書. 林太太好說歹說,也不為所動. 甚至林太太愿意拿出部分金錢去交換, 繼弟就是不肯下這一笔. 就這樣, 這宗遺產繼承案, 搞了近十年, 仍然未能結案. 這就是中國不少歷史遺留下來的產權無法轉承下來的無數例子中的一個.
在海外的老華僑, 很多都心灰意冷, 口頭上常常都掛着一句: 沒法辦了, 讓國家收去了算啦. 針對這些情況, 据稱: 中國僑務辦公室開始重視和正在進行簡化的手續, 希望不久能看見成効. 上面的例子, 也不能說中國的公証部門不肯作讓步: 公証部己放松對林太太的要求, 只是需要林太太提供繼弟寫一張便條, 講一句 “我放棄這部份產權﹐簽個名, 甚至地保公証和護照复印件都不需要了, 但繼弟就是不肯高抬貴手, 事情也就這樣沒完沒了啦.
故事講完了, 大家有什麽好意見給這位八十高齡的林太太呢? 据說, 她仍不放棄, 近期又跑回國內去到處打聽, 了解和想辦法. 因為她知道: 如果她在生的時期, 她不去辦妥這些事, 她的後人也就更加沒辦法去辦理這件事. 而且, 繼弟如果一直不肯簽, 將來他去世, 這一點點不大, 但又影响整個產權的麻煩事情, 又會再交到繼弟的妻子兒女, 甚至孫子一代去解决, 事情就變得更加复雜了.
我們認為: 如果可以解决的歴史財產問題, 最好還是在盡早的一代解决, 否則, 事情就只會越來越麻煩. 中國政府應該很清楚海外華僑有這樣的問題﹐越早和越快解決這些問題﹐越會受海外僑胞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