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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新見聞(2)

李健源  Kenny Lee                                                                                                 

再一樣看到中國房地產交易中的新見聞是: 實事求是地處理個案, 不作故弄玄虛的阻撓

老華僑的房屋是祖傳下來的物業, 由於年期己涉及日本侵華時的兩個世紀的漫長歲月, 加上當時其父母出於自己掌權, 喜歡誰就分配給誰的心態, 所以, 將一間原來業權很簡單的物業, 依不同大小的比例, 分別指定當給了子子孫孫七, 八個人, 結果是: 有份分到業權的, 自然對物業的價值很留意, 沒有分到一份的, 自必然就置之不理, 或者冷言冷語. 經過了幾十年的變遷, 這業權者之間的關係就更微妙了, 甚至有的是死的死, 病的病.  

根据中國的婚姻法, 夫妻的婚後財產, 即使一方並不是業主, 也自動有一半的業權假若其中一人去世, 事情就麻煩了, 首先要展示結婚証, 死亡証, 親屬關係証, 一方死亡後, 另一方無再婚証, 子女放棄繼承証….等等一大堆. 如果曾經前往中國大陸辦過房產手續的人, 或者聽聞過國內繁瑣的辦事程序的人都會用怕怕 兩個字來形容. 而老華僑所面對的也是一大堆的業權問題

例如: 其中有幾個業權上有名字的業主, 其配偶己經死去多年, 甚至幾十年, 如果要翻抄出這些配偶的死亡証己是非常的難, 要年己九十高齡的老人去辦理配偶去世後, 而未有再婚的証明, 除了難度高之外, 還有的就是尷尬”. 這還不說, 如果子孫滿堂, 要列齊這份親屬証書, 要這些子孫全部簽署放棄其配偶自然留下給他們的承繼權, 歸回老婆婆一人處理, 這就牽涉了一大堆的恩恩怨怨, 而且沒有幾十份公証的文件也做不成. 這就是現時仍有很多的海外華僑, 宁可放棄祖業, 都不愿回國去辦理接回祖業的手續. 數以萬計的華僑房屋, 現在仍是無主孤屋. 只等政府列為危樓時, 再行清拆的原因

老華僑在回國前, 己經打聽過多間的華僑服務社, 基本上的答覆同上述相似. 這對於己經出盡九牛二虎之力, 能搜集齊所有的七, 八個業權人肯予授權他去做代表, 己經算是奇跡, 如果要應上述做齊所要做的, 老華僑真的無能為力了. 所以, 在回國前幾天, 他也只是抱著忘忑不安的心: 姑且作一次嘗試, 大不了就是白跑一趟, 不管怎樣, 總算向各個業主有個交代就是了

這次, 老華僑也出乎意料之外, 他走進房屋交易中心, 聽到叫號以後, 他手持所有的文件, 走向辦事員的桌前, 攤開所有的東西, 等待著對方的挑剔出現, 這時, 不由得手心直冒汗. 那位年輕僅約十八, 不足二十的小青年, 仔仔細細地翻閱著文件, 雖然, 他也真的挑出一些錯誤和不足, 但只是可補救的毛病. 大約十幾分鐘, 小青年遞回該些文件給老華僑, 告訴他: 大致上的文件都齊備, 但需要補充和修改個別的文件, 叫他明天辦公時間再來一趟.  

走出交易中心大樓, 老華僑心中的大石卸下了一大半. 起碼沒有白來, 而且是想不到的順利. 對方竟然無要求那些逝世的配偶的資料和證據, 更加沒有要求子女的放棄書. 之前的擔心應該是多餘了. 其實, 之前的信息並非錯誤, 按照正常程序, 的確是需要那麼多的文件和步驟, 只不過為了與國際化接軌, 加上房屋交易個案日以數萬地增加, 故己簡化了一些繁瑣的手續, 宗旨是: 認定業權人的存在, 交易就可以進行, 這種簡化, 的確令很多華僑在國內的物業承繼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方便, 相信會漸漸地, 人間己經開始不再將這句話掛在嘴邊: “沒法搞了, 就讓國家吃掉算了!” 

這兩期都在讚中國的房屋交易手續在進步當中, 下一期讓我們看一看它們的不足之處. (待續)